您好!暑假已至,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现温馨提醒如下:
一、选择合法培训机构。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如确有需要,请您选择教育部门发布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内合法合规的机构参加培训(见附件),白名单内的机构均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接受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二、慎重缴纳培训费用。一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一次性缴费金额不超过5000元;二是使用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支付宝“校外培训家长端”小程序进行缴费,也可缴纳至机构公示的资金监管账户中,但切勿缴纳至培训机构提供的其他账户或私下向工作人员单独缴费;三是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认真查看收费金额、收费方式、退费标准等条款;四是向机构索取正规发票,检查发票内容是否正确,并妥善保管;五是抵制“预付费享优惠”“买多少送多少”等折扣优惠、促销诱惑,切勿超额缴费。
三、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请您务必拒绝让孩子参加以下违规培训:
1.拒绝参加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拒绝参加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或与办学许可证上地址不一致的校外培训。
2.拒绝参加开办在居民楼、车库、地下室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外培训;拒绝参加位于五楼以上的、消防通道不足2个或消防设施不齐全、全封闭护窗未开设逃生窗口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
3.拒绝参加师资不符合规定或从业人员未经入职查询的校外培训(机构师资证件应在公示栏内公示,学科类教师应持有《教师资格证》,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其他类等应持《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质证明)。
4.拒绝参加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游学研学、夏令营、托管、小区组班、众筹私教、家政服务”等各种名义变相开展的违规培训。
我局郑重提醒您:参加违规培训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学员安全、预缴费用等无法得到保障。因参加违规培训发生的维权诉求,存在调查取证难等困难,将难以维护好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生权益纠纷,建议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通过协商、调解、申请仲裁、依法诉讼等方式解决。
责编:梁媛 编辑:邱梦
来源:芙蓉教育